“北京市绿色照明工程”从2005年启动至2010年11月已经完成,覆盖北京16个区县户籍居民家庭及市区两级公共机构,节能效果显著。据测算,3200万只节能灯一年可节约用电13亿度,折合标煤45.5万吨。
在节能灯推广的过程中,每户家庭最多购买5只“一元节能灯”,超过五只,市民可在换购点以比市场价格低50%左右的中标价购买节能灯。同时,由于政府大规模推广,公开招标采购,促进了厂家产能提高。据统计,近两年我国白炽灯产量增长了1倍,而节能灯的产量增长了40倍。通过选择优质的节能灯供货单位,扶持和鼓励了一批具备带头作用的节能灯供货企业的发展。大批量的购货需求也刺激了节能灯企业的生产热情,并通过市场的优胜劣汰,使良莠不齐的节能企业市场也得到了规范。
绿色照明推广范围
北京市16个区县近500万户居民家庭购买了“一元节能灯”;
北京市、区两级政府机构全部使用了节能灯;
北京市、区两级科、教、文、卫、体等公共机构更换了节能灯;
全市奥运签约饭店宾馆、重点商场超市更换了节能灯;
北京市地铁“老线”70座车站,1,2号线、13号线、八通线114公里隧道全部实现了绿色照明;
二环路内的1263座公共厕所改造后,全部使用节能灯;
全市近300所养老机构全部更换了高效照明产品;
全市2000多所中小学校全部更换了高效照明光源,惠及120多万名学生和教师。
节能补贴政策
市发展改革委把绿色照明工程确定为政府给与资金支持的节能项目,每年列入我市折子工程,6年来共投入资金3.3亿元,其中市财政引导资金1.6亿元。对于城乡居民家庭,政府补贴90%,居民自付10%;对商场超市、宾馆饭店等经营性大宗用户,由政府补贴资金30%,用户自筹70%;对8个城近郊区近900所中小学,政府补贴60%,各区自筹40%;而对于远郊区县的1100多所中小学校及我市公共机构、养老机构,所需资金政府全部解决。
在推广过程中,鼓励废旧光源回收,加强循环利用。一方面市发改委制定“后端补贴”政策,即政府专门出资支付回收处理费用;另一方面,对行政事业单位强制回收废旧光源;对居民家庭提出回收倡议,推广过程中设置回收箱。
绿色照明工程亮点
2005年:市级政府机关、地铁站台、二环路内公共厕所
2006年:北京市18个区县中小学校
2007年: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、儿童福利机构。
2008年:原东城区、原西城区、原崇文区、原宣武区居民家庭和公共机构;
2009年:朝阳区、海淀区、丰台区、通州区、顺义区居民家庭和公共机构;
2010年:石景山区、昌平区、大兴区、房山区、门头沟区、平谷区、怀柔区、密云县、延庆县居民家庭和公共机构。